訴訟離婚的流程具體具體是怎樣的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訴訟離婚的流程具體如下1、確認管轄權,收集證據,并向管轄權提起訴訟;
2、調解,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進行調解;
3、調解成功,制作調解書;
4、調解無效,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
5、判決,判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離婚訴訟的訴訟時間和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您好,關于“離婚訴訟的訴訟時間和訴訟流程是怎樣的?”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您好,關于離婚訴訟的流程是怎樣的的問題,解答如下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三、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四、離婚訴訟被告不到庭會怎樣處理,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
離婚訴訟被告不到庭的按缺席審判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溫馨提示】這是根據當前問題的經驗總結,不同地區的法院在審判尺度上有細微差別,辦理案件一定要選擇專業的律師,點擊快速咨詢,與律師一對一溝通法律訴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五、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流程
訴訟方式離婚的應當通過以下程序1.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及副本、結婚證等,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立案。
2.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審理案件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的,會在三個月內審結。
5.法院當庭宣判的,會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六、我國關于離婚的法律規定
1、寫民事訴狀。
2、到法院起訴。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申請立案。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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