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借用人開車撞人,所有人需要承擔責任嗎?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一、機動車借用人開車撞人,所有人需要承擔責任嗎,法律是如何規(guī)定的
借用機動車發(fā)生車禍的,所有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應當由借用機動車的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機動車所有人對于事故發(fā)生存在過錯,比如明知道借用人沒有駕駛資格或者喝醉仍將車借給對方的,則所有人需要與借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的劃分各地法院判決不一。給一個法院的審理依據。 《淄博市中級法院民三庭關于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應當按照下列比例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1、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減輕90%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減輕60%至70%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減輕30%至40%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減輕10%至20%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在道路上發(fā)生事故的,按照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淄博市中級法院民三庭關于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二十七條
[2]《淄博市中級法院民三庭關于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二十八條
三、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車撞,騎車人需要負責嗎,法律的規(guī)定是什么
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車撞,騎車人不需要負責。因為法律規(guī)定,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而行為人故意碰撞自行車讓自己被撞導致受傷的,就屬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損害,所以騎車人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四、無證駕駛撞人致死會如何判有法律法規(guī)嗎?
無證駕駛致人死亡很可能是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的,只要承擔全責或者主要責任的,就是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般情況下,無證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事故的,都會被認定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雖然交通事故中的全部責任不等同于刑事案件中的全部責任,但事故責任認定書肯定對刑事案件的認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作用。無證駕駛致人死亡依法應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guī)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五、車輛撞人后,如何進行法律處理?
當事人與他人之間若發(fā)生交通事故,撞傷他人的,應當及時對傷者進行救治,同時保護現場,等待警察進行處理。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fā)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584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