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貸信譽卡加起來二十萬,還一個人什么都沒有怎么辦,只能坐牢嗎?
一、網貸信譽卡加起來二十萬,還不上,還一個人什么都沒有怎么辦,只能坐牢嗎
有條件的情況下,要想盡一切辦法,把信用卡的逾期的滯納金以及相應的利息還上。銀行的目的也是在于還款,還款后除了有征信影響之外,基本上沒有多大事情的。和銀行協商和解。確實沒有還款能力,可以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向銀行負責人員說清楚,向銀行出列自己的還款計劃和收入來源,情況好的時候,也是可以達成和解協議的。
二、信用卡欠了五萬,網貸欠了十萬元,還不起怎么辦?可能會坐牢嗎?
欠錢屬于民事糾紛,的確無力償還一般是不會坐牢的。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3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義、量刑】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如果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1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三、信用卡欠款三十萬不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如坐牢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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