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后怎么發放補償? 你好,問一下自己開荒土地征地補償怎么算
一、征地后如何發放補償?
專業分析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4、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二、臨時征地的補償方式是什么?
臨時用地,是指工程建設施工和進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而在施工或勘查完畢后不再使用的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土地。臨時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臨時性和不改變原土地使用性質的特點。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有兩種情形可以申請使用臨時用地一是工程建設施工臨時用地,包括工程建設施工中設置的臨時攪拌站、預制場、材料堆場,施工道路和其他臨時工棚用地,工程建設過程中棄土用地,架設地上線路、鋪設地下管線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臨時使用的土地。二是工程勘察、地質勘查過程中的臨時用地,包括廠址、壩址、鐵路公路選址等需要對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情況進行勘測,探礦、采礦需要對礦藏情況進行勘察所需臨時使用的土地。需要使用臨時土地的用地單位,要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繳納復墾保證金,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批準。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臨時土地使用者應當自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按照《土地復墾方案》復墾,恢復土地原狀,退還復墾保證金。臨時占用耕地等農用地的,還要繳納耕地占用稅,經復墾驗收合格后,退還復墾保證金及耕地占用稅。二、補償項目標準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征地補償標準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三、開荒土地征地補償怎么算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但該“足額”標準并不是市場價值的“全額”補償,因為農村土地不是完全市場化的,其真實的市場價值無法有效計算。所謂“足額”是指土地的成本價值,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而農村土地一旦開發為商業用地,其市場價值可能遠遠高于作為耕地使用時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一般來說,如果是在村集體的支持下開墾荒地,荒地上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具體補償多少,并沒有完全統一的標準,地方上執行也不一樣,可以咨詢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確定。農民開荒地的開荒形式也分為兩類一類是農民擅自開荒,第二類是農民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之類進行開荒。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在保護耕地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來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也就是國家會保護農民在政策范圍內開荒的土地權益。雖然在《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民自己開荒的土地也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民法典》中也明確規定土地上的附著物是屬于農民自己所有;在土地征收的過程中,雖然農民朋友拿不到土地補償款,但安置補償、土地附作物以及青苗補償費還是需要發放給農民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1]《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四、朝陽旅游村征用如何補償?
旅游村拆遷怎么補償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還是土地。房屋征收與土地征收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補償方式不同。1、按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地拆遷適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征地拆遷補償辦法。補償標準原則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長遠生活有保證。同時要根據房屋的建筑結構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進行綜合考量。還要結合政府的安置方式來區別計算。按照產權置換的,應該給予合理面積和裝修費補償、搬遷費補助、過渡費;按照劃地重建的,應該給予重置成新價補償(本地修建原有規模房屋所需要的費用)、裝修費和搬遷補助、過渡費;按照純貨幣補償的,應該給予附近城鎮的商品房均價的補償。
2、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數量計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五、征地如何補償土地?
一、現在征地沒有土地補償嗎?有農村的戶口但沒有土地的,也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的,征地補償款是歸全體村民所有的。根據法律規定,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征地補償費的使用和分配方案。二、征地拆遷補償協議訂立程序是什么?土地征收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具體程序為(一)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圍內發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二)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征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并協調解決。村委會或村民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鄉鎮政府,應告知被征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并依法組織聽證。
(三)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征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種類、數量、規格等,并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后簽字。
(四)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就協議主要按照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議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決議。三、征地補償標準哪里查可以到當地政府部門查看,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不公布的,被征收人可以到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查詢。《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二條規定,征收土地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均應通過公告方式予以發布。關于征收土地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征收土地公告應該包括以下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位置、地類、面積;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關于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以有關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綜上所述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有農村的戶口但沒有土地的,也可以獲得征地補償款的,征地補償款是歸全體村民所有的,具體的補償金額是根據各省的政策來決定的,不同地區的補償款的和金額也是不一樣的。
現在征地沒有土地補償嗎?
一、他人的征地補償信息公開有三需要嗎?正常情況,征地補償信息公開有三需要的,征地信息都會進行公開,當然也會包含補償安置的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下列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第十二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二、土地征收步驟有哪些?
1、發布征地公告(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2、征詢村民意見(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鄉鎮政府)。
3、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4、擬定“一書四方案”組卷上報審批(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5、征用土地公告(市縣人民政府)。
6、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7、報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縣 或市級國土資源局)。
8、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市縣人民政府報省國土資源廳)。
9、土地補償登記。
10、實施補償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綜上所述,為了防止房屋征收部門濫用權力、暗箱操作,防止某些被征收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讓被征收人互相監督,實現所有被征收人公平補償,因此一般都需要公示,否則的話被征收人是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來維權的。
引用法規
[1]《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十二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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