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起訴離婚的第一次開庭是否判離?
一、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第一次開庭會判離嗎
法院需要開庭審理后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判斷是否判決準予離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第一次沒判再起訴會判嗎,有哪些規定
起訴離婚第一次沒判再起訴不一定會叛離。
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雙方感情破裂,與第幾次起訴離婚沒有關系。如果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離婚訴訟第三次判不離可上訴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離婚訴訟第三次判不離是可以上訴的。判不離跟普通民事判決一樣,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可以上訴,上訴期限是自收到判決書之次日起開始算15天。
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四、在我國起訴離婚第一次沒判再起訴會不會判
是否判決離婚的依據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與是否第二次起訴離婚沒有直接關系。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沒判離,第二次怎么做判離的機會大。如果確實想離婚,就要找出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或者其他符合離婚條件的理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五、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可以判離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不一定能判離。法院判決當事人離婚的法律依據是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且經調解仍不能挽回夫妻關系。所以只要法院認為當事人之間感情并未破裂,或者夫妻二人在調解過程中和好的,即使當事人是第二次起訴,法院也自然不會判決二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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