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生產經營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故意毀壞財物與破壞生產經營
一、破壞生產經營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破壞生產經營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在行為上有相似之處,因為行為人通過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破壞生產經營的同時,必然毀壞公私財物,盡管如此,兩者仍有本質區別,應當注意區分(一)主觀的目的不同。本罪采用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等手段,雖然會造成財物的毀壞,但這不是行為人的目的,行為人的目的是通過上述手段來毀壞生產經營,進而達到自己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的不法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等僅僅是實現其目的的手段;而后罪其目的就是將公私財物加以毀壞,使其部分甚或全部喪失價值或使用價值。(二)所侵害的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是特定的財物,即與生活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已經投人使用的機器設備、服役期間的耕畜等。而正是通過這些直接關系到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物的毀壞進而實現破壞生產經營的意圖。倘若與生產經營無關,如在倉庫中備用或閑置不用的財物,即使是機器設備,亦不能成為本罪對象,但可以構成故意破壞財物罪的對象,后者還包括生活資料。(三)直接客體不同。本罪所侵害的是國有的、集體的以及個人的生產經營工?;顒?而后者則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一般生產經營過程中如果受到破壞就會造成嚴重的生產故障,嚴重者就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對破壞生產經營罪量刑標準如果造成的損失在5萬元以上就是情節嚴重,要從重處罰。二、破壞生產經營與故意毀壞財物的區別
雖然這兩種犯罪都屬于侵犯財產性犯罪,行為主體均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也都表現為故意的心態。但前者侵害的客體為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后者侵害的客體為生產經營的正常活動。前者目的在于將公私財物加以毀壞,使其部分甚或全部喪失價值或使用價值;而后者目的是通過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采用其他手段來達到破壞生產經營的目的。前者毀壞的為公私財物;而后者毀壞的一般是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機器設備、耕畜等生產資料。
三、故意毀壞財物與破壞生產經營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依據以下原則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沒有違法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2、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事實。損害他人的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種行為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并沒有成為客觀事實,就談上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上有過失。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是因交通事故當事人心理上存在著過失,即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應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知道違法行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卻輕信能夠避免。如果當事人存在著故意造成的不屬于交通事故的范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所謂因果關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一種內在的必然聯系。如果違法行為與這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那么行為人就要承擔相應責任。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一個重要條件?!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饭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四、盜竊又毀壞財物的法律責任
1盜竊過程中毀壞部分財物,屬于破壞型盜竊,一般以盜竊罪從重處罰,但同時又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想象競合,從一重罪處罰。
2盜竊數額較小,但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應也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
3盜竊行為完成以后,為掩蓋盜竊罪行或者出于報復等動機毀壞其他財物的,應以盜竊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并罰。
4盜竊行為完成以后,僅將所盜得的財物毀壞的,屬于不可罰的事后行為,不再定故意毀壞財物罪,僅以盜竊罪論處。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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