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導致舊傷復發能否認定為工傷,如何處理。
一、舊傷復發是否屬于工傷,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視同工傷,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殘或者自殺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
(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二、工傷員工離職后舊傷復發怎么辦,該如何規定的
工傷員工離職后舊傷復發是可以申請進行認定的。實際上如果工作間的傷害發生之后需要治療的,可以享受到工傷醫療待遇,工傷復發的員工也是可以享受到工傷醫療救助的,但是必須要進行工傷復發認定。
三、老工傷舊傷復發工資待遇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老工傷舊傷復發工資待遇是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享受醫療輔助器械補助、享受停工留薪等根據我們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當中明確的規定,如果說存在工傷復發這樣的一種情況的話,那么是需要進行人員工傷復發的認定。
四、新單位工傷舊病復發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也是可以正常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如果之前被認定為是工傷的員工在新的工作單位舊傷復發且需要進行治療的,是可以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并且單位需要給予一定期限的醫療期進行治療。
五、工傷工人舊病復發,還能享受工傷待遇嗎
1、可以《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的待遇。
2、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六、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哪些待遇?
1、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醫療費報銷和停工留薪待遇。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3、相關如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毠ぶ委煿麘斣诤炗喎諈f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
[4]《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5]《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二條
[6]《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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