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轉讓背書的注意事項及其法律規定
一、票據轉讓背書有哪些注意事項,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票據轉讓背書時應當注意的事項包括有出票人在票據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該票據不得轉讓;背書應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背書未記載日期的,視為在票據到期日前背書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條
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三十一條
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匯票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匯票的,依法舉證,證明其匯票權利。
前款所稱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中,轉讓匯票的背書人與受讓匯票的被背書人在匯票上的簽章依次前后銜接。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三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三十一條
二、問一下票據轉讓背書應該注意什么
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所謂背書連續,是指在票據轉讓過程中,轉讓票據的背書人與受讓票據的被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依次前后銜接。以背書轉讓的票據,后手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
三、支票日期怎么算,注意事項有哪些
支票的有效期是10天,從簽發日算起,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如果最后一天是假日就順延到最近的一個工作日,如最后一天是周日就順延到周一。遇到法定假日,休息幾天順延幾天。注意事項
1、出票日期要大寫;
2、 收款人寫清;
3、付款行名稱、出票人帳號寫清;
4、 人民幣大寫。
【法律依據】
《票據法》第八十二條,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引用法規
[1]《票據法》 第八十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36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