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毀名譽可以報警嗎規定是什么?
一、詆毀名譽可報警嗎規定是什么
對于他人詆毀名譽的行為受害人是可以報警要求警方進行處理的,其行為可能已經構成犯罪。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名譽受損可以報警嗎?
您好!你問的名譽受損可以報警嗎的問題,一般已經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可以保存好有關謾罵和恐嚇的短訊,到公安機關報案,請公安機關提取后,調查相關嫌疑人后給于治安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三、被人損壞名譽的一般能夠以誹謗罪報警嗎
1、首先誹謗罪是刑事犯罪,情節嚴重才能算構成誹謗罪。如果只是損害個人名譽并沒有造成什么嚴重損失的話,那么當事人向警方報警,公安機關一般是不會受理的。如果當事人遭人損壞名譽無法判斷情節是否嚴重的話,可以先嘗試向公安機關報警,如果公安機關認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不予受理的話,那么當事人還可以自己想辦法去搜集證據,然后向當地人民,要求對方賠禮道歉,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2、《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四、誹謗別人名譽可以報警嗎
1、可以報警的。
2、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處理。
3、 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在沒有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構成犯罪的,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不由公安機關管轄,一般是去法院起訴,由法院立案處理。
4、如果誹謗還未構成犯罪,那派出所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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