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多久可以宣告死亡? 失蹤多久可宣告死亡,法律是否允許?
一、失蹤多久可以宣告死亡,有沒有法律規定
我國公民在失蹤時長達到四年的,我國人民法院即可以宣告其死亡,并產生相應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規定,自然人有下落不明滿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的情形,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二、醫療事故多久可以尸解,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醫療事故多久可以尸解
醫療事故一般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解,特殊情況可延長至7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尸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并簽字。尸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進行尸檢的義務。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尸檢,也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尸檢過程。拒絕或者拖延尸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九條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尸體應當立即移放太平間。死者尸體存放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周。逾期不處理的尸體,經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報經同級公安部門備案后,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進行處理。二、醫療事故賠償的民事糾紛如何解決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賠償的民事糾紛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為了確保檢查結果的真實性,醫療事故致使患者死亡的尸解時間一般為24小時之內,如果存在特殊情況,如不具備冷凍條件的,可以適當的延長到7天,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幫助,
醫療事故多久可以尸解延伸法律知識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八條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九條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三、失蹤人員如何認定死亡,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失蹤人員認定死亡的方式是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可以申請的情形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六條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六條
四、過失致人死亡一般判多少年,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過失致人死亡一般會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犯罪是指過失實施的犯罪。犯罪過失,則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十五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五條
五、過失致人死亡罪能判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過失致死的量刑分兩種情況而定,具體如下1、一般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過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
六、過失致人死亡怎么辦,有何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罪,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依法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據該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宣告緩刑,因此,宣告緩刑也是有可能的,但要結合賠償、案情等因素確定。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2]《刑法》 第七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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