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金額的涵義是什么?
一、貸款合同金額什么意思
是指借款人與放款人簽訂的合同數額,是一個不變的數額。貸款總額是指截止到一個日以前商業銀行已經發放的貸款總和,是企業在會計期末其貸方發生額的合計數,它表示企業向銀行舉債或融資的總額。貸款余額是指到會計期末尚未償還的貸款,尚未償還的貸款余額等于貸款總額扣除已償還的銀行貸款。短期貸款或長期貸款科目的貸款余額=前期貸款余額+本期貸方發生額(融資增加數)-借方發生額(償還貸款數)。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二、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主體,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貸款限額
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借款合同,它的除應當符合《民法典》的一般規定外,還應當具備其特有的,其主要有1、合同主體,即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作為貸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作為借款人的金融機構對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資格、能力、經濟狀況應當進行嚴格審查,以避免主體不合格而影響合同的效力。
2、最高貸款限額、幣種、貸款期間和方式。
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最重要的條款,核心就是最高額貸款限額是重中之重,它是指“最高債權發生額”即“累放額”,還是指“最高債權余額”,可由借款人、貸款人、擔保人在不違反強制性規定情況下自行協商確定。
3、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亦稱保證責任期間。即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它涉及到債權人應當在什么時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同時關系到保證人在什么時間內不承擔保證責任,為此在最高額保證借款合同中,借、貸、擔保三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對保證期間加以明文規定。
4、保證責任范圍及保證方式。
保證責任范圍是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具體項目,包括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等項目。其目的就是解決保證人承擔多少保證責任的問題。
保證方式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和按份保證三種。
5、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的權力與義務、違約責任,糾紛解決方式,管轄等屬于合同的一般條款,可由借、貸、擔保三方自行約定。
三、向貸款公司貸款的數額跟放款的數額不一樣,這樣的合法嗎
放款金額可以小于合同金額,這個很正常。不知道你是什么種類的貸款,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有可能是你現階段使用額度沒那么多,銀行分次放款;也有可能是你本來就沒有那么多資金使用量或還款能力抵押物價值下降,銀行調低了授信額度,總之這種情況符合監管要求符合實貸實付精神,很正常。
四、貸款合同沒拿到錢,合同生效嗎
一、網貸沒收到錢合同一般情況下是無效的,貸款合同是以款項發向貸款人賬戶才生效的,如果貸款沒有發下來的,網貸平臺沒有履行先行義務,貸款合同是無效的。
二、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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