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解決方式及法律依據
一、醫療糾紛的處理方式具體包括哪些,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1、醫療糾紛是由于患者或家屬對醫務人員或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不滿意,雙方發生矛盾,醫患雙方對診療結果及其原因的認定有分歧。而這時如果院方不能對這種分歧給病患方滿意的答復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責任或經濟賠償時,就必須經過行政,甚至是訴訟手段才能解決。
2、調解的生命力在于第三者的居間公正裁決和調和,調解中間人的公正和中立顯得至關重要,決定著糾紛的調解順利與否、成功與否。只有脫離了醫患雙方的關系和經濟利益的牽絆,才能真正實現調解人態度的公正與公平。在衛生行政機關調解之外發展民間組織的調解,可以擴大醫療糾紛當事人對調解組織的選擇范圍,有利于公正合理地解決醫療糾紛。
3、由此可見,我國關于處理醫療糾紛方面的法律法規很多,其中醫患糾紛處理依據主要是《民法典》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患者可以選擇多種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妥善處理醫患糾紛。在發起訴訟之前,最好找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會為當事人節約大量時間和精力,也會省去不少維權成本。
【溫馨提示】
根據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經解答了您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了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才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話,可以點擊咨詢按鈕進行咨詢,我們為您解答。
二、醫療器械質量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1. 狠抓醫療管理,提高醫療質量
堅持實行醫療質量管理目標責任管理。每年年初醫院與各科室簽訂醫療質量管理責任書,每月進行檢查考核,凡發生一起醫療糾紛,按其責任大小,分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和管理責任人,進行內部經濟追償。
2.狠抓規章制度的落實,建立醫療糾紛的長效防范機制
即用“三嚴”來規范醫療質量的管理,一是嚴格制定制度。針對醫療質量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特別是容易出現醫療安全隱患的重點環節,如婦產科、產房、手術室、供應室、急救室,逐一排查醫療安全隱患,逐條落實到人進行整改;二是嚴格考核制度。每月由醫務科、護理部、院感等職能科室人員組成的質控小組對各科室進行檢查考核;三 是對考核結果、嚴格按制度兌現,決不姑息遷就。同時,經常組織醫護人員對近年來單位或外單位發生過的醫療糾紛進行分析討論,找準主、客觀原因,并從中總結 出帶有普遍性的經驗教訓,有針對性的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長期有效的醫療質量管理防范制度,確保在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糾紛的處理中做到有章可 循。加強醫患溝通是確保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的重要環節,良好的醫患溝通,不僅能增加患者對醫療技術局限性和高風險性的了解,加深對醫生的信任,還可以疏導患者的社會心理問題,促進疾病的轉歸。如何做到有效溝通,我們一是對職工強化以人為本,優質服務的宗旨教育,在全院推行“微笑相迎、主動問候、首診(問)負責、出院相送”的服務模式,從病人需求入手,主動送服務,通過召開病人座談會,進行滿意度調查等形式,及時聽取病人的意見,了解病人需求、改進工作,維護患者的消費權。二是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建立與病人“五談話”制度,即入院時;手術前;發生危、重急癥時或創傷性損傷時;使用毒、副作用較大或貴重藥品前;出院時。規范了談話簽字、完善病情同意書、醫患道德責任書,同時教育醫務人員戒除“以醫為尊”的思想觀念,堅持“以病人為中心”,認真履行告之義務,為改善醫患關系,減少醫患糾紛提供了有力的保證。以上就是醫療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的回答望采納
三、國家規定醫療糾紛有哪些處理途徑
1、醫務人員過錯,必須向醫院追討賠償;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2、醫療機構有三項免責事由(患者不配合、搶救生命垂危已經盡力、當時醫療水平所限)。
3、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四、處理醫療糾紛法規包括哪些,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關于醫療糾紛的法律法規都有以下適用醫療糾紛適用《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方式解決;醫療糾紛適用《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提起訴訟的有效期間為三年。關于處理醫療糾紛法規包括哪些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五、醫療糾紛法律構成要件有哪一些
醫療糾紛法律構成要件
一、必須有損害事實。
二、必須有違法行為或技術上的失誤。
三、損害事實與違法行為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四、必須有過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六、醫療糾紛法律構成要件有哪些
醫療糾紛法律構成要件如下1、患者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之間進行了診療活動;
2、醫患雙方因診療活動引發了爭議,比如說對于醫療事故的認定有不同的看法。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診療活動引發的爭議。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條
[1]《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31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