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征地補償變化巨大,您知道嗎?
一、2023年執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征地補償變化巨大,您知曉嗎?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已正式通過了表決,最新的土地管理法,會在2020年1月1日正式落地施行。即明拆遷律師注意到,這一次修法,征地補償發生了重大變化。新土地管理法棄用了土地年產值倍數的征地補償計算方法,改為使用片區綜合地價作為土地征收補償的主要參考??隙ê芏噢r民朋友要問了,兩種計算方法到底哪種更劃算,對于農民朋友的征地補償有什么影響呢?下面即明拆遷律師就這兩個問題具體來為大家科普分析。當前仍按照年產值倍數法計算征地補償,標準偏低,補償機制不健全按土地年產值倍數法計算征地補償,一是要考慮土地類型,農用地的種類也很多,耕地、林地、基本農田的補償都會有一定差距,其中基本農田能得到最高的賠償系數。二是要考慮土地分級(按照土地肥力分級,肥力越好,補償越高),三是要考慮地上農作物的價值及數量。這三塊疊加到一起,考察三年的平均產值,基本上就是計算該地塊的土地年產值的主要標準?,F行《土地管理法》,采用的是土地年產值乘以一定倍數來進行計算征地補償費。主要參考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同時,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各地征地補償通常是給了20多倍的補償系數,甚至30倍。單從賠償系數來看,給的確實不低,但是這個系數從根本上還要受土地年產值的影響。從當前的農民的種植情況來看,種植糧食依舊是主流,這也決定了土地年產值高不了。很多地方給出的土地年產值標準通常為1500元-1800元/畝左右,如果乘以20倍,一畝土地的補償費只有3-
3.6萬元;即便按最高系數的30倍計算也才
4.
5-
5.2萬元/畝左右的征地補償費。如果,一戶農民擁有3畝土地,那么其拿到的征地補償費也就10多萬??紤]到當今的房價、物價,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是極高的,而失去土地之后,農民的生活開支也會增大,10多萬的征地補償費其實很難保障農民的長遠生計。用區片綜合地價替代土地年產值,農民在征地時拿的補償更多了嗎?那么,什么是區片綜合地價呢?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征地綜合補償標準,制訂時要考慮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進行測算。并且片區綜合地價3-5年必須更新一次。經過一對比,其實咱們也能看明白,區片綜合地價的考核體系更加完善科學。在上述年產值的基礎上,還考慮到了土地供求關系及經濟發展水平、最低生活保障,估值更準確,補償也更人性化和市場化。因此,相較于單一的土地年產值乘以一定倍數的征地補償計算方法,片區綜合地價,相對地補償水平會更高更全面。農民朋友在征地時拿到的補償確實更多了。征收補償的基本原則被寫入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還首次明確提出,征收補償的基本原則是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簡單說就是,農民在征地前是什么樣的生活水平,在征地后,至少應當維持這種生活水平或有所改善提高。否則,越拆越窮,那就違背了這一補償原則。如果給出的征地補償標準確實不合理,咱們是可以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看完了即明拆遷律師為大家做的科普解讀,相信大家對于新舊土地管理法在征地補償方面的巨大變化,一定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對于被征地農民朋友來說,新土地管理法是土地權益的守護者。再等4個多月,新《土地管理法》就會正式生效了,讓我們翹首以待。
2020年執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征地補償變化巨大,您知曉嗎?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二、2023年農村土地征收的程序一般是怎樣的
專業分析農村土地征收的程序如下
1、根據規定,就擬征收的土地的類型及面積,向國務院或者省政府申請批準;
2、批準通過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3、聽取被征收農民的意見、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4、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三、2023國有土地征收流程
⑴進行項目征收立項,并做好項目前期調查摸底;
⑵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并報縣區政府;
⑶對擬征收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并公布調查情況;
⑷有關部門對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⑸政府部門組織補償方案論證并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⑹縣區政府公布征求意見情況、聽證會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聽證會情況修改情況,并對征收補償方案重新修訂公布,同時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⑺縣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經縣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⑻公布房屋征收決定,做好房屋征收決定宣傳解釋工作;
⑼由被征收人選擇征收評估機構;
⑽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依法送達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
⑾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⑿對于在法定期限內不執行補償決定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房屋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五條確定
征收主體:市縣人民政府。
實施部門: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一般為市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辦公室。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被征收人:征收范圍內房屋所有權人、公房使用權人、未經登記建筑所有權人等。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五條
四、土地征收新政策2023年
根據規定,土地征收新政策如下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锻恋毓芾矸ā返谒氖鶙l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3]《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4]《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
五、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補償2023年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用土地只是補償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間不能從事農業生產的土地補償和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沒有安置補助費?!锻恋毓芾矸ā返谒氖藯l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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