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后可否換法院
一、法院執行后可以換法院嗎
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執行人的財產在外地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為執行。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二、法院可以執行法院所執行案件嗎?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那么法院執行案件可以委托其它法院執行嗎,法院執行案件能委托其它法院執行。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三、法院可以更換公司法人嗎?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公司法人可以更換。具體更換程序如下1.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4.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5.作出準予公司變更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換發營業執照。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四、法院強制執行后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嗎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采取強制措施。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五、法院強制執行后還能申請法院嗎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人民法院的立案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法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應在七日內審查立案,并移送執行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執行案件,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執行機構在接受移送后,應當在三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行結案。
六、法院強制執行可以執行法院調解房屋嗎
法院強制執行期間還是可以調解的,只要申請人和被執行人能談得攏都成。不管調解是否成功,法院的執行費是不會少的,按照當初申請執行的金額收取?! ∪嗣穹ㄔ喊凑辗ǘǔ绦颍\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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