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民事糾紛如何解決,有相關法律規定嗎?
一、個人民事糾紛怎么解決,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個人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如果當事人要提起訴訟,需要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二、公司裝修合同糾紛無法和解怎么辦裝修糾紛怎么辦
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投訴等多種途徑進行解決,具體如下1、選擇檢測單位時選擇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的許可和從事本專業的相應檢測的單位,進行整體檢測,一旦發現嚴重的問題,可以此作為判斷責任的依據。
2、找裝修公司協商,要注意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描述所出問題,對賠償結果要求合理。
3、協商不成功的情況下可以找有關部門。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在出現家裝糾紛以后可以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消協的投訴部門在接到投訴后,與被投訴的裝修公司聯系,進行情況調查和調解。
4、如果雙方調解不成,可以尋求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聘請專業律師,然后向法院提交訴狀,經法院立案后開庭審理。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如成功當事雙方簽署調解書,在法院的監督下履行各自承諾的義務,否則,法庭委托相關部門進行質量調查,根據調查報告做出最后的判決。
拓展資料
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的當事人之間因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糾紛,即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中的權利義務而發生的糾紛。根據爭議涉及的權利義務的具體,可將其分為以下幾類: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三、商事糾紛怎么辦出現民事糾紛怎么辦
就出現民事糾紛怎么辦而言,第一、協商。很多民事糾紛都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比如質量不合格,有缺陷,我們可以要求商家跟換產品。協商的時候,我們可以多找一些證據,提高談判籌碼,可以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利益。
第二、調解。出現了民事糾紛,可以找一個比較有權威的第三方進行調解。第三方是一個比較公正的、不偏不倚的一方。由第三方出面,跟能化解雙方的矛盾,達到雙方都滿意的效果。比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都可以起到調節的作用。但這種第三方達成的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公司合同解除糾紛無法和解怎么辦合同解除糾紛
1、和解。
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但由于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2、調解。
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此方法解決糾紛的可能性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調解協議與和解協議一樣不具有強制性效力,也使得糾紛的解決難盡人意。
3、仲裁。
仲裁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
五、民事糾紛辦案時間是多久怎么解決糾紛
民事糾紛辦案時間是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立案之后五日內送達被告被告拿到訴訟材料十五日內答辯民事糾紛解決方法
1.自力救濟包括自決與和解兩種方法。
2.社會救濟主要指調解和仲裁兩種方法。
3.公力救濟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12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訴訟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立案之后五日內送達被告被告拿到訴訟材料十五日內答辯,不過不提供書面答辯不影響開庭。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1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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