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擔保人是借款人嗎?
一、被擔保人是借款人嗎
是的,擔保人就是債務人找一個人來擔保以防到期自己不能清償債權人的債務,所以擔保人擔保的對象是債務人,即被擔保人是借款人。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二、借款人能和擔保人一起擔保人嗎?
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對債權人來說,負連帶責任,即是,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人主張全部的債權,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們之間內部對債務的分配協議對抗債權人的主張。擔保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擔保,一種是連帶擔保。一般汽車貸款協議中,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會規定擔保為連帶擔保。你可以看看你簽的那份合同有沒有明確寫明是連帶擔保。如果沒有明確,法律規定默認為連帶擔保。負連帶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如果被擔保人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不用啟動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連帶擔保人承擔債務。相反,如果是一般擔保,只有在債權人向法院告訴了,證明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時候,方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債務。以上就是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回答。
三、為別人做了擔保人,貸款擔保人能貸款嗎
貸款擔保人能貸款嗎,這一問題的回答如下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一)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二)擔保人的責任免除情形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拒絕償還情形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四、有擔保人,借款人不還錢怎么辦,有擔保人
你好,一、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二、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五、是擔保人,有義務還債嗎
1、擔保人在債務人沒有按時償還債務的時候有義務還錢,如果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沒有按時償還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2]《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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