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公司不出具離職證明違法嗎?該如何規定?
一、離職時公司不出具離職證明違法不,該如何規定的
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不配合公司進行交接為由拒絕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文件,用人單位拒絕給離職員工辦理離職證明,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單位不給離職員工開離職證明,由此引起離職員工經濟損失的,單位是需要進行賠償。
二、承包人逾期未交付建筑工程擔責嗎
根據法律規定,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支付利息以及違約給以包方造成的損失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條,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八百零四條
三、關于居間不成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是怎樣規定的
居間不成需要承擔違約責任。1、居間不成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規定,當事人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等違約責任。
3、損失賠償的數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同時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四、違約責任構成要件是什么,有沒有法律規定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是合同當事人有違約行為;不存在法定和約定的免責事由。違約責任同時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義務所承擔的責任。
五、公司不開離職證明算違法嗎,有沒有規定?
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勞動者不配合公司進行交接為由拒絕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文件,用人單位拒絕給離職員工辦理離職證明,屬于違法行為。如果單位不給離職員工開離職證明,由此引起離職員工經濟損失的,單位是需要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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