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是否需要逃避債務?
一、離婚時能逃避債務嗎,離婚時可以逃避債務嗎
借離婚躲避債務顯然是違法行為。對于夫妻共同債務或者個人債務,夫妻為了規避該債務辦理離婚手續的,并且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由一方承擔還款責任,該離婚協議書中的財產約定只對雙方之間具有約束力,對債權人無約束力。如果屬于惡意規避債務的行為,嚴重侵害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該約定中對債務的承擔屬于無效條款。債權人可以依法主張權利。
二、因網貸造成債務!準備離婚!婚前債務如何處理
1、對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如果尚未到期的債務根據夫妻的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則為該方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逃避債務的約定無效該債務仍為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為個人目的揮霍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與起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且其收入卻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債務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其按照約定的時間予以償還。
(
2)對于夫妻共同債務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或者為家庭成員治病所產生的債務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如果夫妻均同意放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償還的可以提前償還。如果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不同意提前償還的則雙方可以協商同意將這部分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償或者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債務在債務到期后由雙方各自清償其份額。
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夠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判決由一方負擔或者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負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三、離婚后債務怎么處理,離婚時債務怎么處理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外形成的債務,或一方為了雙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而對外形成的債務,均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一般包括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及為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除此之外,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也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該債務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如果雙方對債務的承擔有約定,那么不承擔債務一方可以在清償債務之后向另一方追償。
四、婚后老公一方債務,刷的老婆的信用卡,沒有還清,如果離婚怎么處理
1、對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如果尚未到期的債務根據夫妻的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則為該方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逃避債務的約定無效該債務仍為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為個人目的揮霍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與起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而且其收入卻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債務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其按照約定的時間予以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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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于夫妻共同債務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或者為家庭成員治病所產生的債務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如果夫妻均同意放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償還的可以提前償還。如果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不同意提前償還的則雙方可以協商同意將這部分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償或者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債務在債務到期后由雙方各自清償其份額。
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夠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考慮雙方的經濟情況判決由一方負擔或者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負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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