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誤解簽訂協議是否可以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簽訂協議是否可以撤銷
1、協議因重大誤解而簽訂的,可以依法撤銷。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但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否則撤銷權予以消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二、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銷呢
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可以撤銷,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于重大誤解,需要舉證證明。
法律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三、因重大誤解簽訂協議能否撤銷的
1、協議因重大誤解而簽訂的,可以依法撤銷。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但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否則撤銷權予以消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
四、因重大誤解簽訂協議能否撤銷
1、協議因重大誤解而簽訂的,可以依法撤銷。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但行使撤銷權的期限是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否則撤銷權予以消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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