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債務如何承擔?
一、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如何承擔
1、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
2、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債務產生前的預防
一是重視審查債務方的主體資格;
二是審查債務方的經營范圍;
三是審查兩方所經營可否合法;
四是審查債務方的償債本領;
五是審查債務方可否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六是審查有無必要簽訂合同或協議,準備簽訂的合同或協議條款可否齊備,兩方權利義務關系可否明確;
七是審查有關條據可否規范。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股東需要承擔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股東需要承擔嗎”的解答如下在公司法里,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財產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一種制度。投資人只需要用其投資到公司的財產承擔風險,而不會涉及到其他的財產。所以,公司宣告破產,只能以公司的資產承擔債務,不會要求用股東的其余資產來承擔。(但投到這個公司的資產是要承擔的,注意是其余的資產不承擔)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三、公司的債務責任是否應該由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一般來講,對于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于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時股東須按公司章程約定的股權比例,全額繳納出資,獲得股權。在公司股東全額繳納出資后,股東的義務實際上已經完成了。公司的債務則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財產來對外擔責,與股東無關。但任何事物都不會是絕對不變的,在有的情況下,公司的債務會由股東來承擔。情況之一,股東出資不實。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
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承擔債務嗎?
在公司法里,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財產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一種制度。投資人只需要用其投資到公司的財產承擔風險,而不會涉及到其他的財產。所以,公司宣告破產,只能以公司的資產承擔債務,不會要求用股東的其余資產來承擔。(但投到這個公司的資產是要承擔的,注意是其余的資產不承擔)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債務承擔什么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據該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包括兩層意思1、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而不對公司債權人直接負責,即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只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2、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當公司的債務超過其全部資產時,以公司資產為限。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條
六、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怎樣承擔,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一般由公司自行承擔。但若有證據證明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該股東應當就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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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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