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有效嗎,房屋買賣契約
一、民法典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公證有效嗎,房屋買賣合同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部分地區是無效的,合同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理由如下1、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流轉;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有著嚴格的身份限制;
3、國務院等有關部門的文件也禁止小產權房的買賣。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六條
[2]《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十條規定的條
二、房產沒有過戶,買賣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房屋有買賣合同但是沒過戶在法律上生效。雙方之間訂立的有效買賣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雙方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是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買方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賣方繼續履行或者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三、私人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有效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私人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無效。私人小產權房是指沒有合法產權證的房子。合同無效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由于私人小產權房沒有合法產權證,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也就是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由此可見,小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因此,私人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由于違背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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