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貸款一套房,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貸款一套房,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買房,名字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于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婚前買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這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買房,即使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4、無論婚前還是婚后買房,涉及到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雙方應該平分。
二、婚前貸款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我老公婚前貸款買房,不過婚后我們共同還房貸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于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于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并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
三、婚前貸款買房,首付一人一半,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男方自己首付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房屋的產權是歸男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房產證上面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男方將自己的房屋產權無償的贈與了女方一半,這時候這個房屋的產權就是男、女雙方各占一半的。
需要說明的是,男方婚前首付后,婚后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是無法將女方的名字加到產權證上面的,只有貸款還清之后,才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增減變更產權人的。所以,您說的這個過程并不存在,如果是,那也是婚前男方首付買房,婚后女方一起共同償還,貸款還清后,女方的名字加到產權證上面,這時候的房屋產權,可以確定地告訴您,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買房時寫的男方和父母三個人的名字,婚后加上了女方,那么這個房屋就是四個人的共有財產,按照法律的規定,共有財產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如果沒有約定各方所占的比例份額,那么就視為共同共有,每個人所占的份額相同,各占25%。
四、婚前一人全款購房,沒有貸款,婚后加名屬于共同財產嗎
1、婚前一方全款買房婚后加另一方的名字是共同財產。登記結婚前全款買房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愿贈與行為,房產就成為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五、婚前一方貸款買的房,婚后屬于共有財產嗎
1、婚前貸款買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要看具體的情況,確定的是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應增值的部份屬于共同財產。
2、如果婚前雙方都出資了買房,如果登記在兩人名下,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貢獻大小進行分割的。婚前貸款買房,婚后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六、婚前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后一起還貸款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男女雙方約定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財產就屬于共同所有,是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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