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蓋章后的勞動合同能生效嗎?
一、勞動合同蓋公司章可以嗎,公司蓋的章是公司的
分公司在未經集團公司授權的情形下,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這樣的情形下,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是應該由集團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經過集團公司授權的分公司,也可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團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至于勞動合同蓋什么樣的公章,本身并沒有多大的法律意義,因為蓋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團公司承擔責任的。在用人主體上,集團公司是唯一的,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因此,對于分公司的具體用人問題,主要在于集團公司對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監控。
二、建設銀行貸款需要的收入證明用的章可以是人力資源部的嗎
1、向建設銀行貸款,需要的收入證明應該可以蓋人事章的,具體情況可以和貸款經辦人員溝通清楚。很多銀行要求必須蓋公章,個別可以蓋財務章,根據銀行規定而定
2、公章一般是在人事部門,可以要求加蓋此章。
三、去銀行貸款收入證明上蓋的章跟企業登記的不一樣可以用嗎
1、不可以,購房貸款所需公司開具的收入證明必須加蓋公司公章,加蓋財務章無效,銀行審核貸款材料將通不過。
2、收入證明蓋公章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否有一份工作,并對該工作每個月的收入進行證明真實有效;財務章一般用于財務進出賬,如支票,銀行匯票等上面蓋財務章。目前銀行要求收入證明必須加蓋公司公章(必須是圓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任何涂改均視為無效,虛開收入證明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四、分公司簽合同一般蓋什么章,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分公司簽合同蓋總公司的章有效,一定條件下也可以蓋分公司自己的章。分公司能用自己的公章簽訂合同的前提是該分公司有在工商部門注冊的營業執照,能夠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且如果是特殊行業,如建筑類行業的話,還需要有符合該行業的資質才可以的。如果沒有營業執照,需要總公司授權并加蓋總公司的章。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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