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狀是什么,如何寫,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是什么?
一、民事訴訟狀是什么,如何寫,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是哪些?
民事起訴狀,其實指的就是在我國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組織,在認為自己的合法的權益受到了他人的侵害之時,或者是與他人發生了爭議之時,或者是在權利需要確定之時,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請求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裁判的一種法律文書。
二、民事訴訟起訴的四個條件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什么,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民事糾紛可以提起訴訟的條件是什么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糾紛。比如,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引起的糾紛,因合同的訂立履行引起的糾紛,或者因婚姻、繼承、收養等家庭關系等引起的糾紛。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那些糾紛不能提起民事訴訟?
提起民事訴訟需滿足以下條件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否則不能提起民事訴訟
六、民事訴訟起訴的積極條件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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