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一、男方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1.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4.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女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后按揭還貸,房子沒有男方名字,離婚后房產怎么分割
1、婚前父母付首付款,為子女購買房屋,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屬于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是自己的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2、婚后父母繼續為上述購買的房屋歸還貸款的,歸還貸款的數額也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仍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
3、對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后明確指定贈與本人的財產,均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三、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房產應該怎么分割
1、男方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離婚,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后共同還貸,婚前的部分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楹筮€貸的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上述情況登記在女方名下的,婚前的部分通常認定為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四、婚前房產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應該怎樣分割
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財產分配首先由當事人之間自主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尚未歸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個人債務。產權登記一方要對另一方根據還貸的數額及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五、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房產證加女方名字,離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1、首先,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一致,按協商的處理。
2、協商不成,婚前房子加上女方名字,該行為可以看作是贈與行為、也可以看作約定為夫妻財產制,該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人一半。
六、婚前女方給首付貸款供,結婚后男方一次性付清,房產證沒男方名,以后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中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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