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能否認定為挪用?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公款私存能認定挪用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公款私存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挪用的,對于挪用公款是屬于利用職務之便把公款歸個人使用并進行非法的活動,這種行為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這需要結合不同的情形來進行分析。
二、公款私存是挪用公款嗎2023年
不是。1、定義不同公款私存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的行為。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2、犯罪主體不同公款私存是指單位或個人,而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3、行為人的主觀意識不同公款私存是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財物的所有權;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對公款的使用權。《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三、公款私存的公款能挪用嗎
在現實生活中,公款私存通常表現為二種形式(一)帳內私存,是指雖然納入單位法定會計帳簿、法定科目,但卻未按規定存放資金。如財務人員將收取的現金或單位的銀行存款違規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同時在單位“現金”、“銀行存款”科目上反映;(二)帳外私存,在單位法定會計帳簿、法定帳目外以個人名義存放資金。另外,實踐中還存在一種情況,如財務人員為了獲取利息而將公款秘密私設單位賬戶存放,公款最終歸還單位,利息據為已有。在這種情況下,雖不是以個人名義存放資金,但實質上仍是公款私存,可視為公款私存的一種特殊形式。四、公款私存是挪用公款嗎
不是。1、定義不同
公款私存是指單位或個人將公款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的行為。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2、犯罪主體不同
公款私存是指單位或個人,而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3、行為人的主觀意識不同
公款私存是以個人名義轉為儲蓄存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財物的所有權;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對公款的使用權。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公款罪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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