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特征
一、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特征是怎樣的
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特征如下1、水上交通肇事的主體主要是從事水上交通運輸的人員;
2、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往往大大高于道路交通肇事的損失程度;
3、公安偵查機關在管轄上居于被動的地位。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二、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情形具體是什么,有哪些相關規定
刑法中沒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只有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形有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三、輕微交通事故逃逸能構成交通肇事罪嗎?
具體看情況的。要看是否滿足主觀和客觀的條件。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通常情況下,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由他人來進行頂包的話是會構成犯罪的,因為由他人進行頂包,一般都是肇事逃逸的情況,并且又對他人造成了嚴重的后果,就會構成交通肇事罪。
四、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有什么特征
1、水上交通肇事的主體主要是從事水上交通運輸的人員;
2、水上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往往大大高于道路交通肇事的損失程度;
3、公安偵查機關在管轄上居于被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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