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補償款未發的施工能否使用?
一、土地補償款未發的能用于施工嗎
專業分析
不可以阻止土地施工,但可以向上級反映,要求未發放征地補償款前不可以施工。
土地補償款指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其實質是對土地收益的補償。土地收益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占有、經營土地而獲得的經濟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二、你好,問一下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補償安置補助費怎樣計算
1、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3、對于安置補助費以“誰解決安置補助費給誰”為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向不同的主體發放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中還包括被征地農戶的相關保險費用,以保障失地后的生活水平。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三、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多少錢
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四、土地征收后補償款怎樣分配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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