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上法院一般要注意哪些?
一、交通事故被告上法院一般要注意哪些
交通事故被告上法院一般要注意1、雙方對此次事故應負的各自責任,一般是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
2、為對方所付的醫療費等單據,如果對方對此次事故負有責任,還要收集自己因傷受的損失以及車、財物的損失,以利法庭進行抵扣。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安全法》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h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引用法規
[1]《道路交通事安全法》 第五條
二、交通事故傷人后對方不出院如何處理,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交通事故人傷后對方不出院的,此時是可以首先和對方協商處理的,如果是協商不成的,此時交通事故負有賠償義務的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協商處理,還是訴訟處理,前提都是已經賠償受害者全部的損失。
三、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有多長,提起交通事故訴訟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事故訴訟時效有多長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后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3、對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后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二、提起交通事故訴訟要注意什么
1、管轄法院,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訴訟時效,人身損害賠償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財產損失為2年。
3、審理時限,一審法院審理交通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審限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
4、訴訟證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車損物損證明、人身傷害的醫療費、交通費、傷殘鑒定費發票,誤工、被扶養人情況、傷殘鑒定、死亡證明等。
四、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有哪些,如何向法院起訴
一、交通事故起訴流程是怎樣的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三)開庭審理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4、宣讀鑒定結論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四)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五)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六)調解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12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