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還存在嗎?
一、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后,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就沒有了嗎
合同解除后,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范圍,應當以債務人承擔的責任為前提,并以合同約定的擔保范圍為限。1、主合同尚未開始履行就解除的,擔保債權沒有發生,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2、主合同是因債權人的責任而解除的,債務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也不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二、抵押合同是否負有擔保責任,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抵押合同負有擔保責任,但前提是主合同有效。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并且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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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三、民法典抵押無效抵押人承擔保證責任嗎
抵押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的,應以抵押物價值為限。法律規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四、抵押合同未生效情形下的保證責任還存在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抵押合同未生效情形下的保證責任是不存在的。因為擔保合同和主合同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主債權債務合同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或者是無效的,那么擔保合同自然而然也就不發生任何法律效力或者是無效。
五、見證人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需要。但見證人只有證人的法律責任,沒有連帶責任,只有擔保人才有連帶責任。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六、民法典規定抵押擔保責任有保證期限嗎
抵押擔保責任有保證期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責任的保證期限可以由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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