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強制違章冒險作業罪量刑規定是什么?
一、問一下我國刑法對強制違章冒險作業罪的量刑規定是什么
我國刑法對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量刑規定,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刑法裁量規定
情節特別惡劣,主要是指下列幾種情況(
1)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的人數特別多;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
2)明知沒有安全保證,甚至已發現事故苗頭,仍然不聽勸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納工人和技術人員的意見,用惡劣手段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等。
(
3)事故發生后,行為人表現特別惡劣。如事故發生后,不積極采取搶救措施搶救傷殘人員或防止危害后果擴大,只顧個人逃命或搶救個人財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擴大;或者事故發生后,為逃避罪責,破壞、偽造現場,隱瞞事實真相,嫁禍于人。
三、我國刑法對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處罰規定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一種過失犯罪,但同樣會危害公共安全,往往都會發生重大的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關于刑法對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處罰規定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