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董事會的規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國有企業董事會的規定是什么?
董事會作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必備且常設的集體行使公司經營決策權的機構,采取會議體制,有必要設置董事長,在董事會內部負責董事會會議的召集、主持等程序事務,協調董事會成員之間的關系。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二、公司法中國有公司章程的規定是怎樣的?
1、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絕對記載事項。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注冊資本。
2、股份有限公司的絕對記載事項。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設立方式。
三、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司法監事會職權包括哪些?
第五十四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四、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的法律規定具體是什么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的法律規定是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應當大于等于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職工代表在監事會中所占的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條
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但是,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監事會成員中指定。
監事會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職權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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