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宅基地自建房的房產稅問題,農宅自建房產需要交稅嗎?
一、宅基地交房產稅嗎,農村宅基地自建房需要交稅嗎
你好,宅基地交房產稅嗎這個問題在《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中“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國家財政部、稅務局在《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中進一步明確,“城市的征稅范圍為市區、郊區和市轄縣縣城,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
農村村民自蓋的房屋屬于農村房屋,不在征稅范圍之內,農民對此不用交納房產稅,稅務部門對農村房屋征收房產稅,屬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擅自開征的行為。
引用法規
[1]《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二、農村一戶多宅要征收稅嗎,還有一戶一宅有頒發證嗎
1、農村居民宅基地,必須一戶一宅,一戶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屬于違法用地。如果是違法用地,當然不能確權登記發證。
2、所以一戶多宅合法就不會強拆,若不合法不一定會拆除,但不為您所有,違法用地有拆除的可能。
三、農村宅基地要交房產稅嗎
對于農村的宅基地,由于是集體所有但農民永久使用,所以不用交稅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宅基地登記流程1、申報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戶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后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2、審核與公告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準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范圍等
3、審批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簽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并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4、登記注冊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戶卡及土地證書,并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四、農村宅基地繼承要交稅嗎
不交稅1、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自然不用繳納遺產稅。
2、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繼承不用交稅。
五、農村的宅基地是否要征房產稅
⒈農村的宅基地不征房產稅。
⒉房產稅的征收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工礦區,其中建制鎮的征稅范圍是鎮行政單位所在地,不包括所轄的行政村。我國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
六、農村宅基地耕地占用稅怎么算
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土地管理條例》規定,農村宅基地面積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一) 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二) 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區縣(市),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壩上地區,每處宅基地不得超過四百六十七平方米。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前款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準。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宅基地的面積按下列標準執行1、 鎮郊區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34平方米;
2、 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區,每戶用地不得超過167平方米;
3、區、丘陵地區用地不得超過200平方米,占有耕地的適用本款⑴、⑵項的規定。該辦法第五十二、五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1、 村村民戶無宅基地的;
2、 村村民戶,除父母身邊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確需另立門戶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
3、 鄉落戶的離休、退休、退職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回鄉定居的華僑和港、澳、臺同胞,需要建房而無宅基地的(符合第二項的除外);
4、原宅基地影響村鎮建設規劃,需要收回而又無宅基地的。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村民,應向本集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1]《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 第五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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