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是否應該開除董事長?
一、董事會可以開除董事長嗎
不可以開除,但可以罷免。1、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投票產生。董事三年,屆滿,可連選連任。
2、按公司法規定,除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由國家派出的董事以及由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投票產生的職工董事外,公司董事由股東會進行投票和更換。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由董事會投票產生和罷免。因此,董事長是由董事會投票產生和罷免的公司,董事會有權罷免董事長,但不能開除董事長,董事長被罷免之后仍是董事,罷免其董事身份須由原投票機構決定。
二、董事會能開除董事長嗎
不能。1、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2、按公司法規定,除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由國家委派的董事以及由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的職工董事外,公司董事由股東會進行選舉和更換。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和罷免。
因此,董事長是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和罷免的公司,董事會有權罷免董事長,但不能開除董事長,董事長被罷免之后仍是董事,罷免其董事身份須由原選舉機構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
三、公司小股東可以解除大股東資格嗎?小股東如何解除大股東資格
公司小股東可以解除大股東資格嗎?小股東如何解除大股東資格?關于股東除名規則,現行的《公司法》并未明確作出規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三)》(以下簡稱《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7條對未出資或抽逃全部出資的股東確立了有限公司可以通過股東會給予除名的制度。
引用法規
[1]《公司法司法解釋三》 第17條
四、董事會成員不是股東可以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董事會成員不是股東也是可以的,因為董事會中會有職工代表。董事會的三大職能有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以及執行股東會的決議等。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連選連任的。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7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