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吉隆縣規定產假多少天
一、日喀則市吉隆縣規定的產假多少天
1、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日喀則市薩迦縣法定產假多少天
1、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三、日喀則市墨竹工卡縣女職工產假有多少天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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