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買賣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有沒有法律依據
買賣合同的成立應該具備以下幾個條件1、訂立的主體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為兩人或以上;
2、買賣合同訂立時應依法進行,不可以違反法律規定;
3、當事人必須就協議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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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二、買賣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買賣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三、合同有效要具備的條件都有哪些呢有沒有法律規定
合同有效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四、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標準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標準有1、法律允許買賣的物;
2、出賣人所有或有處分權的物;
3、非出賣人特為買受人制造或由買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
五、買賣合同中必須的有哪些,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買賣合同中必須有的包括
1、買賣雙方的姓名、名稱或者住所、聯系方式;
2、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
3、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4、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等條款。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規定,買賣合同的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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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條
六、成立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成立合同的有效要件有1、簽訂合同的主體合法,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
2、合同符合法律規定,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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