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證需要帶哪些證件,需要寫離婚協議書嗎?
一、辦離婚證需要帶那些證件,要寫離婚協議書嗎
你好,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是雙方經過協商就孩子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處理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后,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以及前述離婚協議書,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并領取離婚證。另一種是協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協商,堅持離婚的一方可持訴狀、結婚證、本人身份證、未成年孩子的戶口或者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其他諸如可以證明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房產證、車輛登記證書等證據起訴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離婚。法院將對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方面進行法庭調查,予以綜合分析,以認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并根據查明的相關事實依法進行判決。既然對方不同意離婚,如果你依然堅持離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了。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而另一方又堅持不離,一般情況下法院是判決不準離婚的,目的是再留給雙方一個機會,希望通過雙方特別是不同意離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現以及溝通能使夫妻關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繼續維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的六個月期限屆滿仍然堅持離婚,可再次起訴,屆時法院基本上就判決離婚了。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權益,建議轉為一對一咨詢或者來電免費咨詢,我會根據具體情況綜合分析為您詳細指導一下。
二、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因此,離婚需要出具雙方真實有效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三、民政局辦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帶些什么證件?
你好,關于民政局辦離婚手續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四、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要帶什么證件,需要帶什么?
你好,你咨詢的去民政局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和資料有以下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
五、辦離婚手續要準備哪些材料,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辦離婚手續要準備雙方的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財產債務證明、有子女的還需要子女的情況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等其他必須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
(二)項、第
(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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