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稅罪河南省如何處罰?該如何規定?
一、逃稅罪河南省怎么處罰的,該如何規定的
構成逃稅罪之后,可以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3~7年有期徒刑,納稅人使用欺詐的手段,瞞報稅款,逃避納稅義務,會構成逃稅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若是逃稅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情形。
二、湖南逃稅罪怎樣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劾U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一條
三、湖南應該怎樣分別罰款罰金
1、性質不同罰金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以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的金錢為,是人民法院剝奪犯罪人或犯罪單位財產權利的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罰款是人民法院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行為采取的強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訴訟的行為,防止妨害訴訟行為的再次發生。行政罰款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行為的處罰方式,是行政機關剝奪行政相對人部分財產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
2、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同罰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書》中作出判決;司法罰款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書》;行政罰款由主管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依法實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3、法律依據不同人民法院判處罰金的法律依據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作出罰款決定的法律依據是有關行政法律規范和《行政處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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