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在起訴離婚后,需要本人去法院撤回起訴嗎?
一、你好關于起訴離婚后撤訴還需要本人去嗎
1、原告提起的離婚訴訟,需要本人去提起離婚撤訴。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讓代理人辦理撤訴。
3、不按時出庭會被視為撤訴、未按期繳納案件受理費也會被視為撤訴。這些按自動撤訴的行為不需要本人再去辦理。
二、起訴離婚可以撤訴嗎,起訴后還可以撤訴嗎,起訴后可以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一)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請撤訴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強迫。(三)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四)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上面就是離婚起訴后可以撤訴嗎 的解答。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三、起訴離婚必須本人出庭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離婚案件除特殊情況以外,原則上必須本人出庭。
基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否離婚以及財產的分割處理,涉及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權益;
必須由當事人真實表達意思,法院才好依法處理,而且法院還要進行調解,只有在調解無法和好的情況下才判決,所以離婚案件除特殊情況以外,原則上必須本人出庭。
法律和司法解釋對哪些情況屬于“特殊情況”沒有明確規定,對此可參照民事證據規則中關于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規定,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一) 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 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 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 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5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