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貸款與抵押貸款的區別與區別
一、什么是擔保貸款和什么是抵押貸款,有何區別
抵押貸款擔保貸款的區別,具體如下所述1、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并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2、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3、抵押貸款是指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因此抵押貸款擔保貸款指的是不同的概念,抵押貸款包含在擔保貸款內。
二、貸款有擔保人了還要抵押嗎,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
貸款有擔保人了還可以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6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37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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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36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37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七條
三、XX法典規定什么是質押貸款擔保啊?與抵押貸款擔保有什么不同
抵押和質押一般只是針對不同的標的物的而言的,比如你用房產和土地,車子這類看的見摸得著的東西貸款,這類就叫抵押貸款擔保。質押主要是那些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比如應收賬款押給質權人、公司的股權押給質權人,這類就叫質押。所以對于貸款來說沒有不同,只是因為需要押的標的物不同而有不同的叫法。
四、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是什么意思,可以辦理的群體有哪些
無抵押無擔保貸款,又稱無擔保貸款,或者是信用貸款。主要面向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個人發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擔保,只需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址證明等材料向金融機構申請的貸款,根據的是個人的信用情況來發放貸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貸款,客戶可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來選擇貸款年限,然后簽訂合同。有一些非法的放款組織擾亂市場。比如聲稱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就可以放款的,不需要收入證明等,這些違法組織一般巧立各種名目,在放款之前向貸款者收入各種費用,以達欺騙之目的。請認準放款之前,不收費用的正規貸款公司,切勿受騙。
個人申請條件
1.具有穩定的收入。
2.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3.可提供居住證明、收入證明、工作證明(或可提供擔保人)。
企業申請條件
1、公司在申請地注冊滿1年
2、有正常的企業流水。
申請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5.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6.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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