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可否辦理取保候審?
一、案件到檢察院能辦取保候審嗎
1、案件到檢察院能辦取保候審。
2、案子在判決前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3、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親屬,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二、檢察院取保候審好還是公安局取保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公安局取保候審和檢察院取保候審的區別1、公安局取保候審和檢察院取保候審最后的執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
2、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3、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4、公安機關收到有關法律文書和材料后,應當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執行。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核實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的身份以及相關材料,并報告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
三、公安局取保候審檢察院會取保嗎
公安局取保候審和檢察院取保候審的區別1、公安局取保候審和檢察院取保候審最后的執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
2、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行;
3、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4、公安機關收到有關法律文書和材料后,應當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執行。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核實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的身份以及相關材料,并報告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四、公安局取保候審了到檢察院會怎么樣
1、取保候審之后,司法機關并不中斷對案件的審理。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后,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不存在犯罪事實的、犯罪情節輕微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決定不起訴;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會起訴到法院。
2、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五、公安局取保是取保在檢察院還是在檢察院
逮捕后,應當在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符合條件就可以辦理。《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根據公安部《規定》第87條、第88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及時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區別情形辦理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接到有關材料后,對采取保證人擔保的,及時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執行;對采取保證金保證的,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交納保證金,并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執行。具體執行的派出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監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關規定;監督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被取保候審人違反應遵守的規定及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及時告知決定機關。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1]《規定》 第87條
[2]《規定》 第8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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