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用卡逾期信息
一、招商信用卡逾期18天怎么辦?
1、如果只是暫時還不上,之后能還清的話,只是產生利息和滯納金而已。
2、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過一萬以上,經銀行催收,仍不還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處分的。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9號)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
3、《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九十六條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款規定的條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二、招商信用卡逾期6個月,利息能否減免
可以,申請分期還款操作方法1.電話申請持卡人可以撥打該銀行信用卡中心電話轉人工客服,向客服人員申請現金分期。
持卡持卡人選擇分期期數、分期金額、借記卡賬號和借款原因。人選擇分期期數、分期金額、借記卡賬號和借款原因。
2.網銀申請持卡人登陸該銀行官方網站,選擇申請現金分期。
持卡人選擇分期期數、分期金額、借記卡賬號和借款原因。
持卡人輸入動態密碼和取現密碼,即可完成申請。
三、招商信用卡可以逾期幾天計算公式?
招商信用卡是可以逾期三天的,在還款日之后的三天把賬單全部還清或者是還上賬單的最低還款額就不會被判斷為逾期也不會產生利息和違約金和影響持卡人的征信。
四、信用卡逾期3個月還能不能辦理?
這種情況不算信用卡詐騙。《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2]《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五、招行信用卡逾期4個月還款需支付17000違約金嗎?
【法律意見】當事人使用行用卡透支,是十分正常的現象。因為行用卡本身就具有透支功能。但是,如果其是惡意透支,那就涉嫌犯罪。所謂的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無效的透支行為。
同時,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433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