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違章申訴律師費怎么收 委托一個工傷委托糾紛律師起訴如何收費
一、機動車違章申訴律師費多少?
(一)代理一審民事訴訟案件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按件收費
500—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其最高收費標準按照訴訟標的額實行差額定率累進制收費
1萬元(含1萬元)以下部分 1000元
1萬元以上—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
5%
50萬元以上—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
4%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
3%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
2%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
1%
5000萬元以上部分
0.
5%
3、民事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案件的代理費按反訴標的額和上述標準另行酌減收費。
(二)代理一審行政訴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訴訟案件按件收費
500—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訴訟案件按代理一審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執行。
3、代理行政復議案件,按行政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按件收費
1000—5000元/件。
(四)辦理刑事訴訟案件
1、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
500—5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000—5000元/件。
3、一審審判階段
1000—10000元/件。
4、辦理死刑復核案件
10000—30000元/件,但曾辦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按此標準酌減收費。
5、刑事自訴案件和辦理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案件按上列標準執行。
6、代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民事部分涉及財產關系的,參照代理一審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7、辦理涉及財產犯罪案件,也可以按涉及財產數額,參照代理一審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1、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件收費
500—5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標準執行。
2、進入再審程序后代理再審案件訴訟,按代理一審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的,則按一審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六)辦理二審訴訟案件
1、未辦理一審只辦理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收費標準收費。
2、曾辦理一審再辦理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七)辦理發回重審案件,按一審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費;曾辦理過一審、二審或再審的,按一審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八)代理執行案件
1、單獨代理執行案件,按一審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費。
2、曾代理一審、二審或再審的案件,再代理執行案件,按一審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九)代理仲裁案件參照一審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費。
(十)采取計時方式收取律師服務費,在每有效工作小時50—2000元的范圍內,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協商確定。
二、交通違法事故糾紛委托一個律師的費用
找律師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還有就是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進行收費的,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
10000,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三、工傷委托糾紛律師起訴如何收費
找律師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還有就是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進行收費的,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
10000,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四、交通違法事故糾紛律師起訴收費
找律師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還有就是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進行收費的,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
10000,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五、委托一個交通違法事故糾紛律師起訴怎么收費
找律師一般是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還有就是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進行收費的,請律師涉及到的費用有常規收費、包干收費和風險收費。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收費標準為前期費用大約為2000-
10000,勝訴后為勝訴或執行到金額的10-
30%。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421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