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規定
一、德令哈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規定
一、計時收費。(一)適用范圍全部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
100元-元小時。
二、計件收費。
(一)適用范圍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
1、刑事案件收費標準。
偵查階段500元-5000元件。
起訴階段500元-5000元件。
審判階段1000元-0元件。
刑事自訴案件代理或者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上述標準執行。
2、代理民事、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收費1000元-5000元件。
3、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收費1000元-5000元件。
三、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一)適用范圍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準按下列比例分段計算累計收取律師服務費
標的額收費標準。
1萬元(含1萬元)以下1000元以下。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
6-
5。
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
5-
4。
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
4-
3。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
3-
2。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
2-
1。
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
1-
0.
5。
5000萬元以上部分0.
5。
四、上述收費標準,是代理各類訴訟案件一個審級的收費標準。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照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又代理二審的案件,二審應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代理發回重審或再審的案件,按照一審標準收費。
案情復雜疑難或者在當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不包括風險代理案件),收費可高于規定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三倍,
五、協商收費。
(一)適用范圍各類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律師提供非訴除法律服務、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和擔任法律顧問等采取協商收費方式,具體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六、代理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風險收費的最高不得超過三倍。
二、齊齊哈爾市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件收費(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15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2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
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3000-12000元/件。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
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
7%;
3、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
5%;
4、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
3%;
5、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
5%-
1%。
三、計時收費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以及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的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四、收費說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數起犯罪事實,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可按較高者計算。
反訴案件,可在本訴案件收費的基礎上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規定標準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及相關辦法由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五)前述收費標準,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單獨代理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案件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后一階段起減半收取。
三、齊齊哈爾律師收費標準
服務收費標準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偵查階段
1000~5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000~5000元/件;
3、一審階段
1000~10000元/件。
(二)經濟類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偵查階段
10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
1000~10000元/件;
3、一審階段
1500~15000元/件。
擔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人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執行。
辦理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貪污賄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600~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收費標準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元至1,
000,000元
1-
5%
1,
000,001元至5,
000,000元
0.
5-
3%
5,
000,001元至10,
000,000元
0.
3-
2%
10,
000,001元至50,
000,000元
0.
2-
1.
5%
50,
000,001元以上部分
0.
1-
1%
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500—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
500—8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還應按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
五、上述各項收費標準,為訴訟案件一審的收費標準。
未曾代理一審,直接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參照一審收費標準收取。曾經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重審、再審或案件執行的按一審標準50%收取。
六、可風險代理的民事案件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協議約定標的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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