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分公司執行可以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總公司簽訂合同授權分公司執行可以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總公司簽訂的合同,可以委托給分公司進行執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雖然分公司不具備單獨的法人資格,但是也需要進行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也可以由總公司授權分公司簽訂合同。
二、投標主體是總公司可以和分公司簽訂合同嗎
以下就是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回答。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本人直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意思表達后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試用期解除勞動關系僅限于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分公司可以代表總公司簽訂合同嗎?該如何規定的
可以簽訂合同,分公司是由總公司出資建立的,對外不承擔責任。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不是公司,不需要遵循公司的設立章程,分公司的所有資產都屬于總公司,需要統一核算,要對總公司負責。
四、分公司可以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不可以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2112號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五、公司注冊分公司簽合同可以嗎?
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簽署合同,但是簽署合同需要總公司自己進行同意,并且分公司沒有企業法人資格,所以民事責任由總公司進行承擔。如果沒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的話是不能夠進行簽署合同的。
六、投標用總公司合同用分公司簽可以嗎
投標用總公司合同用分公司簽是不可以的。總公司中標以后由分公司與招標人簽訂合同不符合招投標法的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所以最終的簽約人應該是中標人。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的其他協議。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的其他協議。
引用法規
[1]《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1]《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六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401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