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史會影響駕駛資格嗎?
一、什么是禁毒?吸毒史對考駕照的影響?
考駕照中途有吸毒不能考了。
一、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因此,有吸毒史者考駕照的條件戒毒成功后滿三年報考。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引用法規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
二、以前有吸毒史,因刑事被判八年,出獄后是否能考駕照
1、服刑八年,遠遠超過了“成功戒毒三年”,所以出來就可以申領駕駛證。
2、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引用法規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
三、有吸毒史者是否可以考駕照,有哪些法律規定
有吸毒史者是可以考駕照,根據法律當中的規定啊,這并不是屬于不能夠考取駕照的一種具體的情況,如果說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交通事故,之后如果逃逸構成犯罪的情況,是不能夠考取駕駛執照的。
四、有吸毒史但以前還沒拿駕照現在己經沒復吸兩年多了現在能考駕照嗎
車管所注銷駕駛證是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23號部令規定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是必須要注銷駕駛證的;在工作中是由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與全國禁毒信息管理系統聯網自動識別駕駛人的狀態,如果狀態符合以上情形系統自動注銷其駕駛證。因此如果駕駛人對自己的人員狀態有異議的,由本人持駕駛證到車管所提出異議,領取核查函,由車管所會同禁毒部門進行核查。核查結果確實是不屬于應該注銷情形的,由禁毒部門出具證明,并更正其在全國禁毒信息管理系統的人員狀態,車管所就可以恢復駕駛證了。
五、有吸毒史能考駕照嗎?
監護關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緣由而終止。民法典第三十九規定了四種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包括1、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3、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4、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情形。第4項為兜底性條款,對于法條未能列舉的情形進行兜底。賦予人民法院在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判斷,通過一定的裁量權力,確定監護關系是否終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系終止:(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情形。監護關系終止后,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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