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行政拘留能暫緩多久? 行政拘留10天,行政拘留10天,行政拘留幾天
一、根據行政拘留可以暫緩多久?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所以暫緩執行的前提是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等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結果了,才可以決定行政拘留是否執行。行政復議的期限為六十日,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二、行政拘留延期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三、行政拘留10天,行政拘留幾天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所以一般行政拘留10天判刑是不太可能的。
四、環保行政拘留期限和最長拘留時間環保行政拘期限和最多拘留時間
1、環保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是在10日以內,最多不超過15日。
2、《環保行政處罰辦法》
第七十五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通過接受當事人的申訴和檢舉,或者通過備案審查等途徑,發現下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違法或者顯失公正的,應當督促其糾正。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經過行政復議,發現下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違法或者顯失公正的,依法撤銷或者變更。
我國法律規定的拘留只分為三種,一種叫做行政拘留、一種叫做司法拘留、一種叫做刑事拘留,治安拘留最高期限為15日,期滿即釋放,由公安機關決定,在行政拘留所執行,對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合并執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20天。
引用法規
[1]《環保行政處罰辦法》 第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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