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機關是否有強制執行權,是否有法律依據
一、行政復議機關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后,行政復議機關是否有強制執行權,如果是被申請人逾期不履行的,則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應該由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機關責令其限期履行。如果是申請人逾期不履行復議決定的,有兩種情況1、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訴訟費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支付令等。它們一經生效,義務人即應自動履行。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被執行人。1、強制執行是法院依據當事人的申請執行的,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需要提交申請書,但是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因此強制執行申請書可以不交。
2、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二)申請保全措施;(三)申請支付令;(四)申請公示催告;(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六)申請破產;(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引用法規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條
三、行政強制執行可以訴訟嗎?
行政強制執行是不可以訴訟的。提起行政訴訟需要符合法定的訴訟條件,并且按照法定的訴訟程序進行。對于行政相對人的違法行為來說,我國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行政強制的,比如說被行政處罰的相對人人不執行行政處罰的時候,行政機關可以強制執行罰款。
四、行政訴訟能否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在行政訴訟的裁判文書下來后,當事人能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拒絕履行判決書、裁定書等文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也可以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
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五、行政訴訟后如何申請強制執行,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行政訴訟后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上載明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的條件為二年。自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
本文鏈接:http://m.nutrition-ingredients.com/news/article/393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