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取證 污染環境罪能取保嗎
一、污染環境罪取證
根據《民法典》第106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一)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106條
二、污染環境罪能取保候審嗎
涉嫌環境污染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是否能取保候審。關鍵還是要看是否滿足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以下幾類人可以辦理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通俗點概括,就是關久了的、犯罪不嚴重的、身體狀況差的。當然,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綜上可知,若涉嫌環境污染罪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那么就有可能獲得取保候審批準。當然,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犯罪,相關司法解釋中明確要求,是不得取保。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三、污染環境罪能取保嗎
涉嫌環境污染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是否能取保候審。關鍵還是要看是否滿足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以下幾類人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通俗點概括,就是關久了的、犯罪不嚴重的、身體狀況差的。當然,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四、污染環境罪如何辦理取保候審
涉嫌環境污染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是否能取保候審。關鍵還是要看是否滿足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以下幾類人可以辦理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通俗點概括,就是關久了的、犯罪不嚴重的、身體狀況差的。當然,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綜上可知,若涉嫌環境污染罪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那么就有可能獲得取保候審批準。當然,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犯罪,相關司法解釋中明確要求,是不得取保。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五、環境污染罪會沒收個人財產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環境污染罪不會沒收個人財產。法律明確規定,行為人涉嫌構成環境污染罪的,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存在法定情形的,會被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因此,環境污染罪不會沒收個人財產,只會判處相應的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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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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