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企業改制的主體是什么?
一、集體企業改制的主體是什么?
集體企業改制的主體是對集體企業的出資結構(股權結構、內部治理結構,企業利益分配結構、勞動用工制度、職工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等微觀企業制度進行的一系列相配套調整與改革。二、家族企業改制案例有哪些?
1、B公司成立于1994年,2010年營業額。
2、5億元。旗下其中兩家生產工廠不僅為自己企業生產產品,而且也在為國外知名企業做OEM,持續盈利。銷售公司,自2004年獨立運營長年處于虧損狀態,尤其2010年,在原材料漲價、終端市場競爭加劇、銷售費用不斷攀升的多重壓力下,當年企業巨虧1000余萬元。
三、國有企業改制的案例
我知道的關于國有企業改制案例中比較典型的,是長沙的國企改制,1999年11月30日,長沙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稱29號文件),要求“界定產權”,實行“兩個置換”——通過產權轉讓,“置換”企業的國有性質;通過一次性補償,“置換”職工的全民身份,讓職工走向市場。2000年1月29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長沙市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細則》(簡稱3號文件),就上述轉制原則具體明確了政策。在這兩份文件的催動下,新一輪國企改革在長沙轟然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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